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颜强
8月16日上午,南宁消防便民平台上的一条投诉称,南宁高新区科园西七路荷塘月色小区的居民经常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门厅,占用了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当日下午4时,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到小区内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投诉属实。17日,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小区物管处以罚款5000元。
▲门厅和楼道停满了电动自行车。
16日下午4时许,消防人员来到荷塘月色小区7栋A单元,发现该单元一楼公共门厅的电梯和逃生楼梯旁停满了电动自行车,不大的门厅空间内,竟然停放了14辆。住户张先生表示,这些电动自行车占据了单元的出入口,一旦发生火灾,住户难以及时逃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随后还发现,小区有好几栋楼存在同样的问题。据介绍,消防部门此前曾就该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多次与小区物管进行沟通和指导,但从当天检查的情况来看,小区整改未能取得进展。
▲有业主从家中拉电线给车子充电。
针对荷塘月色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的情况,8月17日,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小区物管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据了解,这是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南宁市消防部门针对高层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消防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此,荷塘月色小区物管工作人员韦先生表示,小区物管对这个问题也颇为烦恼,他们会不定时的对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但仍有住户不听劝阻。接下来,他们会采取措施,将业主的电动自行车“拦”在单元门外。
针对物管的烦恼,消防部门表示,如果有业主确实不听劝,物管也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提供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业主进行处罚,最高可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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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