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实习生赵雅婷
为支持偶像,粉丝们共同集资153.7万余元并存在“大粉”单某名下(备注:大粉是指舍得花钱支持明星的人)。为便于管理,单某将该笔款项转给明星后援会分区负责人韦某管理。没想到,韦某挪作他用,事发后也仅归还13.5万元。远在江苏的单某,将家在南宁的韦某及其母亲覃某诉上法庭。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判决,韦某和覃某共同向单某还款140.2万余元。
起因:粉丝集资153万支持偶像,却被人挪作他用
单某和韦某都是女孩,同为知名海外某歌手的粉丝。2017年,听说自己的偶像一年后将推出专辑,粉丝们在后援会的组织下,为集体购买专辑、给偶像冲销量发起了一次集资,100多万名粉丝很快集资153.7万余元。
▲某明星后援会在“饭圈”集资平台上发布的集资目标。
为方便提现,这笔集资款存在单某名下。因韦某在应援方面经验丰富,且是后援会分区负责人。为便于管理,单某将该笔集资款转至韦某名下。当时,韦某只是一名17岁的女学生。
其间,有粉丝询问集资款明细,但被打为“黑粉”(备注:网络流行语,粉丝类型,他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粉丝,而是基于利益对特定明星实施抹黑作业的群体)。直到2018年底,参与集资的粉丝们发现,集资款并未用来购买偶像的专辑,韦某早在2018年4月前就将集资款全部卷走。
结果:“大粉”起诉,法院判决母女俩共同还钱
粉丝们查出韦某家在南宁,单某等“大粉”纷纷从外省赶来。韦某承认自己因为家庭困难、急需用钱,遂将集资款转给家人使用,她当时表示一定会还钱。
▲韦某挪用集资款过程。法院供图
韦某及母亲覃某写下一份情况说明,承认挪用153.7万余元集资款,并承诺由她和母亲共同还款,于2019年1月31日前还清。此时的韦某,刚满18岁。到了还款时间,韦某仅归还13.5万元,拒不归还剩余的140.2万余元,并玩起了失踪。2020年11月20日,单某将韦某及其母亲覃某一起告上南宁市西乡塘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归还挪用的集资款,并支付占用利息。
今年3月20日,法院公开审理该案。韦某未到庭,其母覃某认为,钱不是她挪用的,她不是适格的被告;她只是在情况说明上签字,不是担保人。对于140.2万余元的下落,覃某只字不提。
法院认为,单某委托韦某代为保管集资款项,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关系。韦某应当按照要求处理委托事务,但她将款项挪作他用,已构成违约。韦某承诺返还款项,其母覃某在承诺返还款项的书面材料上亦签字确认。由此,一审法院判决,韦某、覃某共同向单某还款140.2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目前,覃某不服判决,已上诉。
提醒:青少年树立正确追星观,切勿成为“饭圈”中的“韭菜”
“当前追星文化盛行,粉丝花钱铸就偶像的美好未来成‘饭圈’的共识(备注:饭圈是网络用语,粉丝圈子的简称)。该案中的原被告都是女生,旁听庭审的粉丝也均是年轻女孩。这些缺乏防备意识的年轻粉丝,一不留神就可能成为‘饭圈’中的‘韭菜’。”8月20日,在接受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主审该案的张丹法官有些担忧。
▲网络上,粉丝集资款被卷跑的维权信息比比皆是。
她认为,目前“饭圈”活动的普通参与者,都是十分年轻的在校学生,其中有很多未成年人。追星本身没有错,但应该在偶像身上看到了自己没有的闪光点,做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而不是拿着父母的钱去支援明星。目前,很多粉丝群体里各种名目的应援、集资,这些资金往往缺乏监管。面对这类集资,粉丝应保持一定的理性。
张法官也提醒明星团队,多利用他们正面积极的影响力,对未成年人粉丝多一些正确引导,树立正确的追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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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