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阳光新城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小区业委会想选聘新物业公司。但从向老物业公司发出告知书一直到上诉至法院,业主大会却因为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召开。如今新物业公司非但没聘成,筹备多年才成立的业委会还面临将解散的窘境。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选聘新物管屡屡受挫
南宁阳光新城小区住户有5000多户。2020年8月21日,小区经过多年筹备,正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唐先生被选为小区业委会主任。唐先生介绍,业委会成立后主抓的一项工作便是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小区停车位紧张,部分业主曾因交费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南国早报记者陆旺 摄
据了解,润和物业公司是小区目前的物业服务公司,根据《阳光新城蓝波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自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润和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将由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新合同。
当年8月23日,该小区业委会向润和物业公司发出告知书,要求该公司完成物业资料的移交工作;当年9月11日,又发出一份《关于限期开展移交事项及转交公共收益的告知函》。同时,业委会也向业主发出了一份《关于明确物业费收取退回事项的通告》,就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事宜提出建议。
十天后,业委会收到一份由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事处发出的通知,要求业委会撤销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业委会封堵物业用房、阻挠润和物业公司在小区正常开展物业服务。
因选聘新物业公司不顺利,小区业委会将润和物业公司起诉至良庆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润和物业公司将南宁阳光新城小区的物业档案、房屋、场地和物料等移交给业委会。该案于去年12月21日迎来一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小区业委会诉讼请求。小区业委会不服并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业主大会难召开,业委会濒临解散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解到,阳光新城小区建成十余年,小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上的几个问题引发业主关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润和物业公司是否做到依法移交并退出;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缴纳是否有收费依据,物业项目维修费用审核审批内容是否公开透明;小区公共收益金去向等。
物业管理工作的难题尚未解决,这个才成立不久的业委会又在要求润和物业公司移交资料过程中,遭遇了解散的危机。
2020年12月15日,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业委会发出了一份《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散南宁市阳光新城业委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发布自管通告,未经业主委员会作出决议发布封存阳光新城小区物业用房通告,未经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签字公示,起诉润和物业公司等行为已违法违规,因业委会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完毕,拟作出解散阳光新城业委会的决定,如有异议可申诉。
在关于小区业委会与润和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良庆区法院审理指出,阳光新城业委会应该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而业委会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小区已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表决同意。
因此,业主大会的召开及结果,对于能否更换物业公司显得至关重要。但是,召开业主大会并不顺利。
唐先生表示,从2020年10月至12月,小区业委会一直在推进召开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其间,业委会多次收到各种整改通知、解散业委会事先告知书,艰难完成物业选聘招标工作,但业主大会时间却一再修改,原本确定2020年12月30日召开,就在召开前一天,大沙田街道办称有人投诉物业选聘标书方案文件公示不规范,需要整改。历经15天重新公示完成后,业主大会再次计划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但1月18日又接到了大沙田街道办发文,称因疫情原因暂延期召开业主大会,只能说“每一步的艰辛,业主们都可用心去领会”。
今年3月3日,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但专题会过程及结果,也并未达到一些业委会成员及业主的预期。
物管称已移交部分资料,街道办暂未回应此事
一晃半年过去,时间来到2021年9月3日,润和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了南国早报记者采访。他表示物业服务合同确实已经到期,但阳光新城业主大会尚未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在确定之前,公司需参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服务;在确定后,公司会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并完成所有物业资料和资产的移交工作。
该负责人称,目前,公司已经移交了部分资料,其中包括小区施工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房屋产权名册等。受事件影响,今年上半年,物业费收缴率较低。
▲9月3日,小区公告栏公示的公共收益金等内容。 南国早报记者陆旺 摄
唐先生认为,润和物业公司移交的这些并不是核心材料。另据小区业委会今年3月份在小区发出的一封公开信称,“小区出现的乱象,根源是润和物业公司不依法依规进行移交和退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部分工作人员不正当履行监督职责,不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投诉问题”。
记者连日来多次联系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采访此事,截至发稿时,街道办暂未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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