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实习生 赵雅婷
南宁的黄某某拖欠货款多年不还,在做出还款计划一年多后仍分文不还,和执行法官“躲猫猫”。9月22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执行法官赴钦州将黄某某堵住,但对方不为所动。23日,因黄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良庆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执行法官从南宁赶到钦州小董镇某村委“堵”住黄某某。
黄某某和韦某某是生意合作伙伴,前者拖欠后者的河沙款未付,在多次催讨未果后,韦某某于2019年1月将对方告上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同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某向韦某某支付河沙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某分文不还,同年9月初,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黄某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仍拒不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义务,也不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2020年1月,法院传唤黄某某,黄某某向韦某某作出书面还款计划。可事实上,黄某某仍分文未付,并多次拒接或者挂断执行法官电话。此后,黄某某玩起失踪。9月22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韦某某提供的线索,法院执行干警前往钦州市小董镇某村委堵住黄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法官向黄某某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黄某某不为所动。为维护司法权威,法院决定对黄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执行法官向黄某某宣读处以司法拘留15日决定书。
鉴于疫情的原因,执行干警严格遵照防疫规定,带黄某某到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体检、尿检等,在各项检测结果出来,确保其各项指标正常后,将其送至南宁市拘留所关押。
▲经过核酸检测、体检、尿检等检测后,黄某某被送至南宁市拘留所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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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