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今年2月,淡水鱼“芝麻剑”(学名斑鱯)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但仍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猎捕。10月6日,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民警抓获3名为了牟利,在邕江水域非法猎捕“芝麻剑”的嫌疑人,并收缴39尾活体“芝麻剑”,涉案金额近3万元。这也是南宁警方破获的首起非法猎捕、运输、买卖“芝麻剑”案。
三名男子捕猎“芝麻剑” ,被群众举报
10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民警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10月6日凌晨4时许,民警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一伙人经常开着一辆面包车到邕江水域捕鱼,可能存在非法捕捞行为。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在星光大道西一里的一民房附近将一辆可疑面包车拦截。民警发现,面包车上坐着3名男子,车上的水箱设备里有十余尾身形似剑,并长有斑点的鱼。经渔政部门鉴定,此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鱯,俗称“芝麻剑”。
之后,民警又在该民房里,发现20多尾活体和9尾冰冻“芝麻剑”,并搜出电捕鱼设备、飞枪、潜水服等作案工具。经民警清点,涉案“芝麻剑”数量共39尾,重61.9斤。
▲警方查获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民警将嫌疑人覃某某、李某某和廖某带回去调查。经查,覃某某等三人均是外地来邕人员,无正当职业,通过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野生“芝麻剑”,形成供销产业链以牟利。
多次非法猎捕“芝麻剑”,从中获利3万元
据民警介绍,由于“芝麻剑”品种珍贵,且不能人工繁殖,在2021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班鳠,即“芝麻剑”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但凡有猎捕、买卖、运输等行为,需要持有相关资质方可进行。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10月5日至6日期间,覃某某等三人在石埠附近的邕江水域非法猎捕“芝麻剑”。三人背负氧气罐、身着潜水服,拿着手电筒潜入水中捕捞“芝麻剑”,仅两天共非法捕获“芝麻剑”39尾。之后,覃某某三人将“芝麻剑”运输至出租屋途中,被人发现。
▲嫌疑人对自己非法捕捞“芝麻剑”的行为供认不讳。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据悉,从去年开始,覃某某等三人就多次在邕江水域非法猎捕“芝麻剑”。即便今年2月“芝麻剑”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后,三人也没有因此收手。
为了牟利,他们还曾使用过电击设备进行猎捕。捕获的“芝麻剑”被覃某某等三人以60至80元一斤的价格在网上进行贩卖,截至被抓获前,三人已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芝麻剑”列为“国保”,如钓到建议直接放生
据民警介绍,“芝麻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目前广西不具有相关的资质以允许捕捞、买卖等行为。而覃某某等三人在已知“芝麻剑”为保护动物情况下,仍私自捕猎、运输和买卖,已属于刑事犯罪。
▲三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目前,覃某某、李某某、廖某因涉嫌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江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珍贵的39尾“芝麻剑”也已被送至广西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10月9日下午,广西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黄博向记者介绍,“芝麻剑”无鳞,形似剑鳍锋利,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而得名。它们多生长于广西区内的珠江流域,是一种底层鱼类,喜生活在河底、洞穴处。
“芝麻剑”肉质细腻,也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因此,在淡水鱼中市场售价颇高。由于“芝麻剑”不能人工繁殖,在长期的捕捞过程中,鱼类资源量不断下降。
在列为保护动物前,广西许多百姓对”芝麻剑”捕捞和售卖习以为常。“不论渔获价值金额多大,只要存在非法捕捞、运输、买卖等相关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民警就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鱼类产品时,市民也要注意辨别该鱼类是否可以合法买卖、食用,千万不要为一时新鲜而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若市民钓到“芝麻剑”,建议直接放生。如果把“芝麻剑”拿回家,甚至出于猎奇拍照上传朋友圈,被举报后由于主观故意与否难以界定,或将招致法律的惩罚。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李思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