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问:我离婚时,涉及名下两套房产分割,法院判决旧房归我,我补偿前夫30万元;新房(夫妻和儿子共有)因为房产证没办下来暂不分割。我没有资金补偿前夫,前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想用新房儿子的份额来抵消这30万元,可以吗?
黄炳玖律师解答:孩子作为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方,只要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用其财产份额代偿、抵消你的债务,合法有效。涉及到代偿协议签订或者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的,需要三方当面签名确认,手续可能会比较繁琐。
10月13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韦英梅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案件、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合同、侵权、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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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颖(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