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山东沂水县市民李某加入某高校校友群,在明知红包系由专人接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抢了300元红包,拒不退还并退群。随后,李某再次加入该群,又抢了900元红包。近日,李某被判盗窃罪,罚金2400元。
得知李某的作为后,沂水县公安局从李某处扣押1200元,退还给被害人。
2021年8月4日,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沂水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最终,李某被判盗窃罪,罚金2400元。
(原标题:群员抢抗疫捐赠红包拒不退还,法院:侵犯合法财产,判盗窃罪)
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