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17点27分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宝莲新都银都宾馆门前的露天停车场,一辆银色别克小轿车驶出停车位后,突然后溜,又加速向后倒车,与后方一辆正常停放的五菱小客车发生碰撞。五菱车受撞击,车身冲出泊位外,看起来就像被强占了原来的停车位。
不知情的五菱车车主韦先生晚上取车时,看到爱车被莫名移出了车位,车屁股还多了个“坑”,是一脸懵。附近的保安告诉他,撞他车的驾驶人在事后立即驾车离开了。
当天晚上22点左右,韦先生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报警,希望交警帮忙找到肇事车辆及驾驶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大队依托智能交通系统迅速找到了别克小轿车的车主雷女士,12月19日上午,雷女士和韦先生一同到大队进行事故处理。情况了解过程中,肇事的雷女士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雷女士描述了当天的情况:她在驾驶时挂错挡,一时操作失误导致了车辆向后行驶。发生碰撞后,她也下车查看了两车的情况,她自认为自己的车损更为严重,当时又着急接送孩子,便匆匆离开了。
雷女士还说自己第二天又重新回到停车场,可是没有找到被撞的五菱车。
经过鉴定,被撞的桂BM4***牌五菱小客车车尾局部凹陷,雷女士的桂B3A***牌别克小轿车后保险杠和车灯也损坏。
根据事实情况,鱼峰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作出事故裁决,雷女士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负责车辆的损失赔偿。同时,雷女士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警部门依法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温馨提醒各位车友,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且配合处理,切勿心存侥幸擅自逃离现场。
来源丨930老友记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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