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10时许,灵山一男子开车和另外一辆车发生轻微碰撞后,下车殴打他人,且在离开现场后又返回,再次实施殴打。在殴打他人的同时,该男子姚某声称认识十几个派出所所长,谁也动不了他。
12月20日,姚某因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姚某(右)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供图
当晚,在灵山县江南路三吨桥头处,两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双方发生口角后,其中一车车主覃先生遭另一车车主姚某殴打。接报后,110指挥中心指令交管大队值班民警赶至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姚某仍不停手,继续追打覃先生。最后在民警阻止下,姚某才停下。案发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12月20日,民警依法传唤姚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案发当日,姚某驾驶小车与覃先生的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后(后经交警勘查查明,两车并未造成损坏),姚某下车对覃先生进行谩骂,双方发生口角后,姚某动手殴打了覃先生的头部,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不久,姚某又驾车返回现场,再次对覃先生进行追打,其间还大声叫嚣,“我认识十几个派出所所长,就算打人,谁也动不了我”。
因殴打他人,姚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钟小启 通讯员林波
值班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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