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型新能源车的专停车位,却停着一辆三轮车。12月24日,柳州市城中区城管队员在高岭路开展“五车”整治时,查处了这么一辆三轮车。更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的是,车主居然称,他的三轮车是少一个轮子的“新能源车”,停在专用车位上“合情合理”。
当日中午12时许,上述城管队员巡经高岭路时,发现人行道一个新能源专用车位上,停着一辆绿色的电动三轮车,车厢里放着一些杂物,车主不在现场。
就在城管队员准备依法暂扣该辆三轮车时,车主王某赶到现场,说自己只是临时有事,在这里暂时停放,而且,“三轮车也是烧电的,跟E100一样,只是少一个轮子而己”,停在专用车位上“合情合理”。
城管执法现场。 邓湖广 摄
执法人员告诉王某,柳州市内设置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均不允许停放其他类型的车辆。而且,根据“五车”整治办公室发出的《通告》,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燃油助力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得在该市七城区(新区)城市道路上行驶。因此,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王某的违规三轮车。
据了解,当天的“五车”整治行动一直持续到傍晚7时。
来源丨南国今报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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