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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461人被追究刑责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拒执罪,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简称、俗称。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28人次,判处拒执罪 386 件 461 人;司法拘留10526人次,罚款1849人次,罚款金额6036万元。12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武鸣“老赖”邓某既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又不肯将被法院查封的丰田小车交至法院,他作为股东之一的土石方工程公司,仍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法院决定对他罚款1万元,但他依然置之不理。2018年10月17日,邓某因拒执罪被武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例二:

梧州“老赖”李某被判令支付给原告1090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李某有53万元的租金收入,但她为转移财产,将这笔租金全部打入弟弟的个人账户,而她并没有欠弟弟的钱。法院对她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她仍然拒绝履行义务。2017年2月15日,李某因拒执罪被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三:

钟某和秦某离婚,调解书确定,秦某应补偿钟某800万元。青秀区法院要拍卖秦某的一套房子,秦某提交证据说,自己已经将房屋租给他人,并收了190万元租金。于是,法院只好暂停拍卖房屋。后来法院查明,房屋出租的证据,是秦某和儿子串通他人一起伪造的。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取得债权人谅解,后被青秀区法院以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案例四:

象州“老赖”吴某在被执行期间,还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凯迪拉克小轿车以及一辆货车。此外,他还买了保险,每月仅保费就要交7700多元。2018年4月,象州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开庭前夕,吴某的家人主动帮他归还了5万元欠款,同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下欠款的偿还达成和解协议。2018年5月4日,吴某因拒执罪被象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案例五:

灵山“老赖”徐某一直躲避执行。就在被执行期间,他还在广州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的公司,并且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因躲避、逃避执行,徐某被灵山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8年7月24日,徐某在广州落网。归案后,他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2018年9月12日,徐某因拒执罪被灵山县法院判处罚金2万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 记者黄乒宾

编辑丨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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