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兰海高速2048公里+300米南宁往北海方向,一辆摩托车追尾一辆奔驰轿车。民警赶到现场看到,摩托车侧翻在行车道上,被追尾的奔驰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左侧车尾灯损坏。
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称,自己是从南宁前往北海打工的。由于没有路费,他为了省点钱,就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找到一个施工路口进入高速路,一路沿着应急车道从南宁开去北海。行驶到该路段时,他低头吐了口口水,抬头时看到前面停着一辆车,反应不及就撞上了。
所幸,当时刘某的车速不快,且戴有头盔,仅左腿受伤,没有生命危险。随后,经民警询问发现,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他本人还是无证驾驶。刘某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摩托车已被暂扣,交警在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同时,摩托车驶入高速路,容易对道路行车秩序造成影响,特别是摩托车随意变道,容易引发追尾等事故,为了行车安全,请不要骑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
来源 | 潘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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