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买房 是否为共同财产
陈先生问:我和妻子婚后因为工作关系长期分居两地。今年初,我无意间发现她在婚后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我打算与她离婚,我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吗?
潘莉莉律师解答: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这套房产。
租赁无手续房屋 合同是否有效
刘先生问:2016年1月,我与某中学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学校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临时搭盖的一间约9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我经营百杂店,租期三年,租金每季度6000元。请问该合同有效是否有效?
麦鹰雄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你虽然与某中学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但由于该出租的房屋属于临时建筑,且没有经过法定审批手续,因此,你与某中学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该合同无效,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某中学向你返还已交付的租金。
6月14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 杨国军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股权、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遗嘱执行人、刑事诉讼等法律业务。
下午 单化军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伙财产、投资纠纷、工程款追索、离婚财产分割、股权纠纷等法律业务。
来源丨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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