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担保人需担责吗
高先生问:我朋友之前跟另一人借款50万元,他们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我朋友让我做担保,我就在《借款合同》写下了“我愿意为此笔借款担保并承担责任”的字样。今后,若我朋友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我要担责任吗?
梁昌丽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另据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老人病危,怎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李女士问:我家有一套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现在父亲病危,想写一份遗嘱,这份遗嘱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梁昌丽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十六条之规定,遗嘱要依法成立的实质要件是遗嘱是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且有权处分。再从遗嘱的效力上而言,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对抗未经公证的遗嘱,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不同意调动工作并辞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张女士问:我于2012年10月入某电器厂从事清洁与伙食工作。今年2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厂就将我调至车间做车工。我年纪大了,不同意调动,也没继续去上班。之后和厂子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发生争议,我可以索取这笔补偿金吗?
张焕东律师解答: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充分合理性,其用工自主权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行使。现该电器厂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你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应当强行调整,但你应当按照原合同上班。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新岗位,是用人单位变相辞退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单位没有强行要求你去车间,因你单方面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6月22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单化军律师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伙财产、投资纠纷、工程款追索、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房屋纠纷、股权纠纷
下午 麦鹰雄律师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
来源 丨 南国早报 李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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