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早报君采访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江南区法院的法官,通过几起典型毒品次生犯罪案例,警示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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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抢夺
案情:为找毒资飞车抢夺
2016年12月15日,玉某驾驶摩托车搭载黄某源从钦州市到南宁市区。当晚8时许,两人在江南区富德路西一里一幼儿园门前,将路人何某的提包抢走,包内有现金600余元及一部手机。
当晚9时,两人又在江南区一技工学校门前,抢走受害人覃某的提包,包内有现金2万余元及两部手机。
经查明,两人均为吸毒人员,抢夺只为筹集毒资及赌博。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5年
警示意义:减少吸毒人群可抑制犯罪发生
吸毒原本就是耗费钱财的“无底洞”,在无力承受高昂吸毒费用后,很多“瘾君子”为继续满足毒瘾,往往铤而走险,走上盗抢甚至杀人越货的犯罪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禁毒工作对于社会治安的好转有很大促进作用,减少吸毒人群,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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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故意杀人
案情:吸毒女子向同居男友举刀
2016年7月14日凌晨,陈某在宾阳县新桥镇同居男友徐某家中,因生活琐事与徐某发生争吵,后陈某用一把水果刀将徐某刺死。同日8时许,陈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投案。经查,两人均为吸毒人员。
陈某供称,两人已同居约3年,自徐某2015年下半年刑满释放后,就开始冷落她,时间长了让自己变得烦躁。案发当天凌晨1时许,徐某在客厅看电视,她上前责怪徐某对她不闻不问,争吵间,陈某从茶几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将徐某刺死。此后,毒瘾发作的陈某开始吸食冰毒,并拨打了120和110。
▲网络配图。
法院判决:无期徒刑
警示意义:吸毒使人性格狂躁
吸食新型毒品除了会导致记忆力下降、身体出现疾病外,还易使人变得狂躁、偏执。本案中陈某是长期吸食毒品成瘾者,只因受到男友冷落而持刀将其杀害,手段残忍,且杀人后毒瘾发作又吸食毒品,这就是毒品使人狂躁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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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故意伤害
案情:男子吸毒后出现妄想而伤害妻子
2014年2月1日,王某与妻子周某在吃饭喝酒后,到南宁高新区某出租房内吸食冰毒。吸毒过程中,王某因怀疑周某有外遇而动手殴打周某,并持刀砍伤周某身体多个部位。随后,王某与弟弟将周某送往医院救治。
次日零时许,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亲属在案发后与周某的父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即由王某的亲属赔偿周某父亲等经济损失50万元,并将南宁市某小区的两套房产过户到周某父亲名下。协议签订后,周某亲属对王某表示谅解。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1年
警示意义:吸毒会使人出现被害妄想
毒品会使吸毒者出现兴奋、狂躁甚至被害妄想、幻视幻听等症状,进而导致自伤自残或实施暴力犯罪。本案中的王某因与妻子周某喝酒及吸食毒品后出现嫉妒妄想,遂将妻子砍伤,这是因吸毒诱发故意伤害的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毒品对吸毒者本人、家庭乃至社会的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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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贩卖毒品
案情:以贩养吸被抓现行
2015年10月14日下午3时许,林某在江南区富德路某娱乐城附近,向吸毒人员商某购买价值150元的冰毒。交易完成后,两人当场被警方抓获。之后,民警到商某的出租房,查获26.68克冰毒以及10.61克海洛因。
同年10月14日,商某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9年
警示意义:零星贩毒逃避制裁行不通
成瘾性的特点决定了吸食者为能吸毒而以贩养吸,还会滋生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针对新型毒品的零包购毒越来越多,很多狡猾的犯罪分子在贩毒过程中,往往将其持有的毒品分散零星打包,意图通过控制贩卖毒品数量的方式逃避或者减轻刑事处罚。因此,将在有关人员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计入其贩卖毒品数量的范围,可有效对该类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彭宁莉、通讯员孙晓梅、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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