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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有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环节
6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和设区市直属机关从下级机关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除特殊情况、特殊职位不适宜公开遴选以外,一般应进行公开遴选。遴选成为设区市以上机关从基层补充公务员的主渠道。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于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上述事项。此外,《通知》还表示,基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也可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公开遴选,这拓宽了自治区和设区市机关选人视野。
遴选成为设区市以上机关从基层补充公务员的主渠道后,如何保障用人机关选到合适的人选?对此,《通知》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职位分析,科学设置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合理设定笔试面试权重比例、扩大面试人选和考察人选入围比例等,增强公开遴选的竞争性;二是要坚持“以用为本”,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用什么测什么”的理念,积极探索根据职位类别和职务层次设置测试科目,采取多样化测评方法,注重测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位胜任能力;三是要实行差额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短期培训、短期跟班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据介绍,《通知》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它标志着广西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步入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阶段,对于领导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公开遴选是公务员队伍内部竞争性的转任和选拔方式。遴选有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通讯员李奇骏 梁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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