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灵山的潘先生还在为购车定金的事发愁。5月28日,他在南宁市罗文大道南宁恒信威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广汽菲克吉普自由光越野车,交了1万元定金。6月2日他去提车时,因价格变动而未当场提车。之后,销售方愿意以之前认购时的价格将车卖给潘先生时,潘先生不愿意再购买,要求退还定金,但至今定金也没有退回。
6月29日上午,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看中的那款吉普自由光越野车,谈好的价格是19.48万元,并签了认购合同,交了1万元定金,拿到了定金收据。6月2日上午,他和朋友一起前来提车,“到了店里之后,我们却被告知,销售方的上级领导不批准以19.48万元的价格卖这辆车,要再加4000元才得。我们当场表示不能接受加价,要求退定金”。
据潘先生介绍,销售方同意退定金,并签了一份退款协议,销售人员承诺一个星期后定金到账。“定金收据、退款协议也都交给了销售店。”潘先生说,之后,他没有收到退款,就跟销售人员联系,“我在微信上多次催促销售人员办理退款事宜,对方则以领导出差、无法签字为由一再推延。到了6月16日,我被告知,销售店的相关负责人不同意退还定金。”
潘先生还称,在没有拿回定金的情况下,他就在其他销售店购买了一辆吉普指南者越野车,这可能是导致定金难退的原因之一。
6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恒信威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相关人员张先生说,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存在加价行为,只是价格出现了变动,潘先生产生了误解。当时以19.48万元的价格卖车给潘先生时,销售人员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和申请,然后内部协调价格,这需要一个过程。可能是这个过程等的时间比较久,潘先生有些气不过,就不愿意买了。在潘先生返回灵山的路上,销售店同意以19.48万元的售价卖车,并打电话向他致歉,希望他回到店里提车,但遭到了拒绝。
张先生认为,不管双方沟通的过程如何,他们最终还是按照之前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潘先生没有购买,这不是销售方的问题。他并不清楚潘先生所说的退款协议的事。
该公司一名经理表示,销售方没有违约,潘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潘先生则称,他已将问题投诉至南宁市工商部门,目前在等待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程浩楠 实习生涂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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