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朋友发生事故 车主若有过错需担责
凌先生问:今年初,我将自己的小轿车借给朋友,后来发生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伤。交强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行人损失。请问我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林树昌律师解答:《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借用机动车导致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属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故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看其出借车辆时是否存在过错。建议车主不要轻易出借汽车。若出借汽车,应当尽到审查义务,包括审查使用人有无驾驶资格、是否酒驾等,并要检查出借车辆是否存在交通安全技术隐患。
出嫁后户口未迁出 能否分征地补偿款
黄女士问:我几年前出嫁了,没有把户口迁到夫家,在夫家也没有分到承包地。今年,娘家所在生产队的地被国家征收了。在分配补偿款时,生产队以我已出嫁为由,不分补偿款给我。请问,我应得到补偿款吗?
胡兆富律师解答:我国多部法律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你虽然已出嫁,但户口没有迁出,仍继续承包生产队的土地,且在夫家没有享受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承包土地的收入是你生活的根本保障。因此,你具有你娘家所在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同其他成员同等的权利,你应得到土地的征收补偿款。
7月7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律师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 擅长处理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下午 韦开林律师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 擅长处理刑事、民事、婚姻家庭纠纷。
来源丨南国早报 韦家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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