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旧版营业执照将在今年年底结束使命。7月7日,记者获悉,2018年1月1日起,旧版营业执照将失效,自治区工商局提醒,凡2015年9月1日前,在广西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免对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014年,广西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开始逐步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三证合一”是指从前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税务3个部门核发3本证照,简化为由工商部门核发1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此后,广西企业的营业执照又“进化”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在一些试点城市,甚至发出了“五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这些营业执照由原来的横版变为竖版,加载了18位统一代码,并且打上二维码,消费者可扫码查询企业信息。
据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广西共有50.58万户企业,其中79.25%已申领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有10万余户企业仍在使用旧版营业执照。按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企业应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该工作人员表示,凡2015年9月1日前,在广西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9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已换发加载有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换发。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自治区工商局提醒,企业凭加载了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税务、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并且全国通用。这意味着,企业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新执照,继续使用旧版执照有可能寸步难行。
小贴士:
换领“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企业应携带《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登记机关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
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被发证机关收回的,提交原发证机关的收缴证明复印件。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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