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南宁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南宁“电驴”从“脱缰野马”转向正规管理。当时凡是没达到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视为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给予发放临时号牌,使用年限为4年。以此计算,南宁市临时电动自行车车牌即将到期,到期后的车辆将何去何从呢?昨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回应称,因为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尚未出台,决定对超标“电驴”临时号牌延长使用期限
明年2月
106万余辆车号牌将到期
2013年8月8号,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根据《规定》,南宁市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对南宁市区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规范化管理,同时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相关规定,将上牌电动自行车区分为达标和超标两类。按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同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因此,当时凡是没达到该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视为超标电动车。对于这部分车辆,交警部门给予发放的是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比正式号牌要大一些,且“南宁”两个字是红色,正式号牌是白色。
2014年2月10日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最后时限,当日24时,南宁市73个上牌点电脑里用于登记注册电动车信息的系统统一关闭,延宕近6个月的电动车免费登记注册工作正式结束。据统计,截至2月10日当天,南宁市共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107.9378万辆,其中达标电动车1.3389万辆,超标电动车106.5989万辆。按相关规定,到2018年2月10日,南宁市将陆续有106万多辆临时电动自行车车牌都将到期。到期后的车辆将何去何从,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国家未有新标
临时号牌可延期使用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因为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尚未出台,广西交警总队深入调研并征求了各市交警部门的意见,决定对目前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不规定延期期限,待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后再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
或将出台地方立法
2013年8月10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自治区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从2014年1月第一批目录公布至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连续公布了共16批次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但细看所有目录内公布的车辆型号,多数都超过了国家规定车重和车速的上限标准。因此,2014年之后的正式牌照车辆中,其实不少也超过国家标准。记者也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下一步,南宁市或将出台电动自行车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管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经达到202万辆,并且每天仍以1200辆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仍需遵守交通规则,守法出行,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 新闻回放 ]
2009~2012年,全区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1817起,造成538人死亡,受伤人数2036人,直接财产损失285万元。
至2013年8月份,南宁市已有超过100万的“电驴”大军,其中80%以上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其主要原因是国家虽然在1999年就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标准,但有关部门并没有按这一标准发放生产许可证,致使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生产并流向市场。鉴于此,南宁在解决超标车上路方面进行了较为人性化考虑,对超标车实行临时车牌登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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