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仍在自己手里,卡内的2万元存款却被人分多次取走,南宁市民曾先生为此将某银行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最终获银行全赔。
去年9月15日凌晨,曾先生陆续收到银行短信,被告知自己银行卡内的2万元存款被人分七次取出。曾先生在确认银行卡仍在自己身上后,立即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申请挂失,并拨打110报警。当日上午,曾先生便到银行打印流水信息,发现自己的存款在南宁某ATM机上被取走,遂赶到该ATM机所属辖区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看监控录像,曾先生的存款系被他人用一张黑色银行卡取出,但曾先生手上的银行卡是一张金色制面的银行卡。随后,曾先生将当事银行诉至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银行卡交易属于他人使用伪卡盗刷。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及相关技术、设备、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储户的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应当履行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提供安全的交易设备和技术平台、为储户的信息保密等义务。在银行没有证据证实曾先生对银行卡的信息和密码泄露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银行存在不能识别伪卡信息的过错,故判决银行承担赔偿曾先生全部存款损失的责任。判决送达后,曾先生和银行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小贴士
卡被盗刷,应尽快做到以下四点
办案法官提示,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屡屡发生,为规避该风险,储户在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应尽快做到以下四点:
1.及时到身边最近的银行柜台、ATM机存取款或就近刷卡消费,以证明银行卡由本人掌握且能正常交易;
2.及时致电银行客服反映情况并申请挂失银行卡,避免扩大损失;
3.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及时到银行打印银行卡流水信息,了解资金去向,尽可能挽回损失。此外,储户还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信息;每次交易时注意周边环境是否有可疑因素;开通银行卡余额变动短信提示,及时掌握资金动态。
来源丨南国早报 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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