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但近年来发生的北海“天价鱼事件”、桂林“导游蛮横对待游客事件”等,给我区旅游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自治区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旅游购物消费市场、旅行社、景区等市场主体出台系列措施,力争一年内实现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严查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游客投诉较多的旅游购物消费市场,《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宾馆等公共场所发放虚假广告、非法拉客和欺行霸市等行为。
此外,严禁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串通,通过购物回扣,给予“人头费”“停车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向旅游团队兜售商品。
导游将游客带到一间屋子里,有人给大家“洗脑”,将相关产品介绍得天花乱坠并大力怂恿游客购买……相信这样的场景很多人都碰到过。今后,这样的情况将被禁止。《通知》要求,旅游购物场所必须实行敞开式经营,对社会公众开放,并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以封闭式、包厢式的购物销售模式诱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
不合理低价游是整治重点
游客经常看到,某旅游产品宣传单上标出诱人的价格,“某条线路×××元起”,下面还附有条款,注明包含进店几次。对此,《通知》加强旅游合同监管,严禁旅行社在合同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购物次数,严禁旅行社和导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或游览过程中,诱骗或强迫旅游者签订补充协议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不合理低价游是近年来各级旅游监管部门查处的重点。《通知》也提出,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
组团社以超低团费将游客组织到旅游目的地,这些游客就很可能成为地接社手中“待宰的羔羊”,否则地接社难以实现盈利,这是不合理低价游较普遍的操作方式。《通知》提出,对旅游团队出行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组团旅行社,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对接待此类未付费或未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地接社,也相应予以处罚。业内人士表示,此项举措能有效避免不合理低价游的出现。
出台考评细则 加强政府监管
对接待游客的主要载体景区,通知也针对广西实际情况进行了要求。包括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景区开放条件的地方,以“××古寨”“××古村”“××风情园”等景区名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对安全隐患突出、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旅游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景区景点,还将开展重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各级政府担起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主体责任,自治区政府还制定了相关考评细则,每年对各设区市及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进行考评,考评结果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设区市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安排下一年度旅游发展资金时扣减30%的额度。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同时给予黄牌警告,如次年年度考评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资格。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唐湘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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