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望州南路金桂花园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在未经业主许可下,小区物业擅自把小区内一块绿化地改建为停车位。8月4日,园林部门现场调查后认定,小区物业的行为违反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在 30 日内恢复原有绿化。
▲改造前的情形。(物业提供)
▲改造后变成了停车位。南国早报记者 王世杰摄
居民:绿地改车位,侵权又违规
8月2日上午,记者在金桂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内10栋与11栋居民楼之间的绿化树下有一个新建的水泥地面“停车场”,场内有十多个车位,每个车位都安装了地锁。
在一棵绿化树上,挂着一张小区物业写给业主的通知。通知上说,近段时间,小区物业对原有固定车位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出固定停车位 16 个,车位分配将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有需求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报名。
小区内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这些车位并非如通知上所说的“对原有固定车位清理整顿”,而是在未经大部分业主许可下,小区物业擅自把此处的绿化地改建成了停车位。该业主认为,小区绿化地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此举不仅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而且违反了南宁市绿化方面的相关规定。
物业:一块烂泥地,环境受影响
小区物业经理助理简先生说,在进行硬化之前,这是一块长了许多杂草的烂泥地,每到下雨天便泥水横流,停在此处的车辆出门带着泥土,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因此被有关部门督促整改。鉴于小区的车位也比较紧张,于是决定将此处改建为停车位。
物业提供的几张照片显示,改建前,此处多条树根纵横交错,落叶满地,有些泥泞。
简先生说,从 7 月底开始,小区物业对这块空地进行硬化改造,8 月 1 日硬化完毕。这个过程持续了几天时间,小区业主对此不可能毫不知情,在此期间也没见有人提出过反对意见。他还表示,这次改造已向社区居委会报告,但是没有城区园林部门的手续。
有业主表示,小区物业之所以不经过业主们同意就擅自把绿化地改为停车位,最直接的原因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约束 。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 ,以维护业主权益。
部门:物业已违规,30天内改正
这样的改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8月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政策法规科。
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属于绿化改造,不仅须经城区园林所同意,还须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上述小区物业的行为已经涉嫌违规。按照《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园林部门将责令小区物业限期整改,拆除硬化地面。如果对方拒不整改,将依规对其处罚。
4日上午,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与兴宁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上述部门认定小区物业擅自硬化绿化用地的行为,违反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 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小区物业 30 天内恢复原有绿化,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园林部门。
擅自硬化城市绿地
最高罚款5000元
《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严禁擅自在城市绿地内铺设硬化地面,违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世杰整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世杰、 实习生申正章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