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巴马一名男子酒后故意损坏派出所大门。8月21日,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8月20日,巴马百林派出所的玻璃门被人弄坏,一名脚步不稳、酒气熏人的男子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还我摩托车,不然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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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林所所长唐颂将该男子带到远离玻璃门的地方询问情况,处于醉酒状态的该男子说:“谁让你们扣我的摩托车,不还车的话以后还要砸。”
原来,当天下午 1 时许,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百林街上某粉店内喝酒醉后,躺在路边睡觉,严重影响交通。
随后唐颂带队出警。由于该男子睡在大路边,存在安全隐患,唐颂在群众的协助下,将该男子抬到圩亭内阴凉处休息。有群众反映,该男子有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为确保车辆周全,唐颂随即在该男子身上找到摩托车钥匙,及该男子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经查,该男子是巴马东山乡弄谟村人,目前在百林乡那莫村一林场内打工。
随后,唐颂将该男子的摩托车先行开回派出所保管,并交代周围群众,如果该男子醒了,让其到派出所领车。下午6时许,该男子睡醒后,得知车辆被民警开到派出所去了,于是便来到派出所,使劲猛推派出所的玻璃门。
随后,唐颂将该男子约束至酒醒。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林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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