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自治区纪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见龙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称,经查,郑见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提到,郑见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郑见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郑见龙开除公职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公开资料显示,郑见龙,男,汉族,1963年9月生,融水人。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及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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