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潘先生与妻子入住南宁市明秀东路虎邱广场城市便捷酒店,外出直到次日凌晨才回房间,发现竟有两名陌生男子在房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事发酒店。
1.房客:凌晨回酒店,房里有两陌生男子
潘先生称,他和妻子在9月1日下午到该酒店入住。在出示身份证交费开房后,两人便离开酒店。
次日凌晨,两人返回酒店,开门进入房间时,发现房间内竟有两名男子。
潘先生称,他妻子先进的房间,被两名男子踢,然后就跑去了电梯处。随后自己和他们起了口角,还被拖进房间打了一顿。后来,两名男子逃出酒店,他表示并不认识这两人。
潘先生质疑,为何酒店允许其他人进入自己房间,酒店应该为此事负责,并作出赔偿。
9月2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广西民族医院见到了潘先生。只见他胸前和后背的衣服上有红色痕迹,右眼下方有一道伤口。
他称这些红色痕迹是自己被打伤而流的血,目前仍头痛、胸闷、脚疼。
2.酒店:监控未见扭打场面,酒店主动报警
在医院内,陪同潘先生体检的还有一名女子。女子自称姓黄,是虎邱广场城市便捷酒店的经理。
黄经理介绍,事发后,她随即赶到酒店处理此事。她表示酒店方一开始并不知晓潘先生“被打”一事,是潘先生到酒店大堂反馈后才得知。她并未从监控等看到扭打场面,是酒店主动报的警。
为何会让两名男子进入潘先生的房间?黄经理回应称,当时那两名男子报了潘先生的房号及有关开房者姓名等信息,工作人员在核对后才开的门。
当天凌晨,黄经理一直在了解潘先生的诉求。酒店已退还了潘先生的房费,并垫付了医院的检查等费用。
2日下午5时许,她称已与潘先生协商处理完毕,至于具体协商内容她不便透露。她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酒店将加强管理。
3.民警:“冲突”双方共乘电梯,与住客说法不一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邕武派出所民警说,接警后,民警于2日凌晨2时和上午6时,先后两次到酒店了解情况,当时“打人者”已不在酒店。
民警称,在调查过程中,潘先生并不是很配合。
对于潘先生说的酒店内发生“冲突”,双方当事人先后乘电梯离开的说法,民警予以了否认。
民警称,调取酒店监控视频发现,当时潘先生和他自称的“老婆”,以及“打人”的两名男子,4人共同乘坐电梯下楼,这令民警不解。
到达大堂后,“打人”的两名男子先离开了酒店,而潘先生在大堂进行索赔,“他要酒店赔他2000元”。
当天,民警称已多次联系潘先生,希望他能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但直至下午6时,潘先生仍未到派出所。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了解中。
4.律师:酒店私开房门涉嫌侵犯隐私
住客到达酒店开房后,酒店能否开门允许他人进入?
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李剑认为,一般情况下,如果未经住客本人允许,酒店人员开门让其他人进入,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如果因此引发纠纷等,酒店可能需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住客可利用有关证据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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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陆旺、实习生韦燕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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