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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来看看:交通违法后,学习可免扣分?这些电驴不能上牌?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9月4日,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就《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召开专家论证会,聚焦违反交规学习教育、飙车行为处罚、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等问题。

▲在南宁市香榭里花园小区,一辆“僵尸车”常年霸占一个车位。

1

飙车处罚

情形如何界定


修改稿:这次修改,新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得相互追逐、竞速、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罚规定。


观点


南宁市法制办的代表以及律师代表提出,有的车辆在实际行驶过程中虽频繁变换车道,但也不是飙车,还有的车辆没有互相追逐,但却超速危险驾驶,这些情形是否也归类在飙车处罚情形中?


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的代表认为,国家对“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行驶,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尚未有行政处罚的规定,有必要对没构成犯罪的类似飙车行为予以规范。


2

个人信用

违反交规是否应与信用挂钩


修改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由他人替代或者替代他人办理交通违法记分的;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五)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观点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一位老师提出,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处罚了,再与信用挂钩,是否会加重违法成本?


南宁市法制办的代表则建议当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达到一定量后,应纳入诚信范围管理。例如,严重违法行为、多次违法行为等。


3

违反交规教育

能否借鉴“学习积分抵扣分”


修改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时,主动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免除对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观点


与会专家代表均认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教育应予以坚持。只要违反了交通安全规定,都应该进行教育。


广西交警总队的代表推荐借鉴浙江的学习积分制——只要参加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网络学习,驾照就可免扣分,驾驶员一年只能享用一次,免分范围在1到3分之间。



4

占用公共资源

“僵尸车”如何处理

修改稿:

新增加对“僵尸车”的处理规定。如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每次停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超过规定时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移车辆”,并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9月4日下午,在南宁望州邕武路口,一辆前右车轮脱落的“僵尸车”被丢弃在路边的停车位内。附近居民称,该车辆停放在此已有半年多。

观点:

自治区交警总队的代表认为,相比单位和小区里的“僵尸车”,市民更关注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车场的“僵尸车”。这些车来源比较复杂,有被盗车、走私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是否可以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处理规定。

还有的代表提出,如何界定48小时的起止时间,拖移车辆后,下一步怎么处置,如何告示,是强制报废或者拍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其他建议:

★禁止“合格的超标车”上牌

   

目前相关法规规定,只要生产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就可以上牌,但实际上,不少72V、60V等较大功率“合格但超标”的电动车也可以上牌。这些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不符合原先限制的速度规定。建议从源头上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禁止“合格的超标车”上牌上路。


★给送快递的车辆立规矩

    

目前很多送快递的非机动车辆存在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逆行超速的情况,建议加强对物流车辆的管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实习生 黄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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