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天眼”现在是日益发达,
别以为自己一个侥幸能逃脱哦,
罚的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你
到时候别怪大CAR哥没提醒你啊~
为改变城市交通乱象,给市民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8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现有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
据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统计,8月1日至9月1日0分,仅仅一个月时间,共抓拍违法行为29116条。
其中,“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高居各类违法行为之首,占32.6%;
处罚方式:根据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处罚。
此外,“未取得通行证,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的也较为突出,达到了21.5%。
处罚方式:对大型货车、客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快环的行为,将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必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学习。
大CAE哥话你知
高清摄像头可不是吃素的!
高清探头自动抓拍的图片,
完全能够清楚反映驾驶人的违法事实,
且满足证据图片的使用要求。
8月1日至9月1日0分
共抓拍违法行为291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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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9493条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071条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451条
4、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732条
5、未取得通行证,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6227条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132条
7、其他违法行为:10条
据悉,交警部门已经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上述被抓拍的车主,请收到通知的车主及时去处理。
哥再唠叨一句
“天眼”24小时工作不停歇,
请大家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 文明驾驶。
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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