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路上都能看到一些汽车贴有:
“车与老婆 恕不外借 ”的贴纸,
原本只是一句玩笑话,
但是某些时候却不能拿这开玩笑哦!
(网络配图)
朋友想“练车”过把瘾,小车司机碍于面子,把车交给无驾驶证的朋友驾驶,没想到却被交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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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晚,北海交警在西南大道广东路口开展夜查行动,一辆灰色湘A牌小轿车行驶至十字路口,此时正是红灯,交警发现车内坐着两名年轻的男子,司机位置的男子神态特别紧张。
经检查,发现该司机根本没有取得过驾驶证,遂对两名男子做进一步调查。
司机位置的男子表示自己的确没有驾驶证,车原来是副驾驶座的朋友开的,当小车行至西南大道时,司机位置的男子李某见道路宽敞,就和朋友说想借车来“练车”,到时候考驾照也比较熟练些。
李某的朋友谭某虽然知道李某未取得驾驶证,但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又见李某说以前开过车,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只好硬着头皮借给李某试开一下,自己在旁边“指点”,没想到会遇到交警查车。
交警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拖移车辆的处罚。
同时,根据交通法律法规,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2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考虑到谭某不是故意为之,已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交警没有对谭某进行处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说明将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危害性并要求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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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有风险,但有时候碍于面子,却又不好拒绝。
交警提醒:
将车辆借给他人,一定要查看借车人的驾驶证,千万不要因为怕伤了面子等原因而不查看,也不能只简单问一下而不验证。同时劝诫朋友不能再将车转借他人,告知相关证件位置,介绍车辆性能和状态。
来源:车广西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