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部署,9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驻辖区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此后,检察机关将通过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对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监督。
此前,对于轻罪案件、先立后撤案件、不报请逮捕案件等案件,检察机关着力在审查逮捕环节开展监督。而成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室后,通过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监督工作,实现了对整个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可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办理刑事案件质量。
目前,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各个派出所均已设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办公室。对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的派出所还成立驻所检察室,对办案数量少甚至不办理刑事案件的派出所以巡视、不定期巡查或集中监督开展工作。
据了解,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已在南宁多家基层检察院铺开。今年4月,兴宁区检察院派驻五塘检察室就与五塘派出所、昆仑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以巡回形式正式派驻检察官入驻五塘派出所和昆仑派出所,对其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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