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要赔丈母娘钱?近日,话题#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被网友们送上了热搜。
2010年,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4年后育有一子,并由孩子外婆方某照料。其间,女婿李某主动出具承诺书,表示要支付岳母每月3000元。
2019年,2人离婚。去年,方某将前女婿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承诺的“带娃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和苏某支付总计16万元带娃费。
李某不服判决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网友纷纷回应:“没毛病”“于情于理”“民法典干得漂亮”“绝对是友情价了”。
综合 | 荔枝新闻、新民晚报、新闻晨报、网友评论
(原标题:夫妻离婚,外婆获赔16万“带娃费”!网友:没毛病)
编辑 刘冬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