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官方网站公布了完成报备的“跨境理财通”首批试点银行名单,相关银行最快可于19日可开始提供跨境理财通服务。
央行广州分行披露了20家已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的银行名单,其中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17家银行可以同时开展“南向通”和“北向通”业务;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可以开展“南向通”业务。
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披露,深圳地区首批试点银行名单共有20家,其中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等16家银行可以同时开展"南向通"和"北向通"业务,邮储银行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总行营业部、深圳前海支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可以开展"南向通"业务。
此前,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各界期盼已久的“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9市居民可直接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所谓“跨境理财通”业务,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的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跨境理财通”将实施额度管理,即“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此外,单个投资者额度也有额度限制。“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原标题:“跨境理财通”首批试点名单公布!20家银行可开办业务)
编辑 李思叡(见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