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钟小启
2019年,高先生在钦州市北爱双创园项目全款购买一套商铺,2021年初交付使用。2020年,开发商因无力支付工程款被起诉,今年7月,法院却将他的商铺查封,同时还涉及180多名业主。
在法院判决前先签了合同,全款购买并已交付的商铺,为何仍被查封?
据悉,北爱双创园土地是三产就业用地,2017年由广西朝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2019年1月,高先生全款购买了一套商铺,面积约27平方米,约40万元,有50年使用权,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2021年初交付使用。正当他准备装修经营时,今年7月,钦南区法院用一纸封条将商铺查封。
▲北爱双创园商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原来,2020年,开发商和施工方因工程款打官司,开发商被判支付2000多万元。开发商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施工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北爱双创园的1、2、3号楼查封。“面对查封,180多名业主手足无措。”高先生说。
▲招商中心。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18日下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北爱双创园看到,许多商铺贴着封条,查封期限为3年,期内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
▲法院查封公告。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高先生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请求法院解除查封。他认为,商铺建设办有土地使用和建设规划许可等证件,商铺在判决书下达前就已售卖给180多名业主,“购买款已流入开发商手中,法院不应该查封业主财产去为开发商还债。”
▲业主签订的合建合同。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法院驳回高先生的请求。钦南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施工方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是依法查封北爱双创园1、2、3号楼,法院执行措施并无不当。如果业主认为利益受损,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招商中心空无一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高先生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10月15日,钦南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建商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麦鹰雄认为,该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建设合同,出资的目的只是获得该商铺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如今开发商欠债,法院有权利拍卖或者变卖开发商建设的商铺,业主无权阻止法院拍卖或者变卖其使用的商铺,但可以根据合作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提出赔偿损失请求。
▲一排被查封的商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他还提醒,近年来,因购买三产房引发的纠纷不少,多数三产房价格便宜、地段好,极具诱惑性,但这恰好是开发商的销售手段。若遇到政府征拆等情况,获得赔偿极少,陷入很多麻烦之中,因此,购买须谨慎。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刘颖(见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