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邓振福
今年8月底,桂林市梁先生雇请司机于某驾驶货车经过灵川县潭下镇时,不慎撞上路边民房和树木,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需赔偿村民损失。保险公司鉴损为4.1万元。村民却要求赔偿72.3万元,不赔钱就扣下车,目前货车已被扣两个多月。10月31日,灵川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开会研究,依法依规采取行动取回车辆。
▲货车事故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邓振福摄
据货车司机于某介绍,今年8月28日下午2时多,他开车装着矿石经过灵川县潭下镇路段时,阳光强烈,一晃眼,自己驾驶的货车已冲出路外。受轻微伤的他从车里出来时,看到路边一栋民房、一段围墙及部分树木等被撞受损。
事发后,灵川县交警大队民警认定于某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村民秦某等5户村民的房屋损失费、农作物损失费、铁棚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梁先生说,由于他是车主,赔偿事宜由他与村民对接。货车购买了全保,事发后保险公司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到现场查看,评估事故给5户村民造成的总损失为4.1万元。
▲货车事故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邓振福摄
但有两户村民对此评估不服,其中被剐蹭到的房屋房主秦某要求赔偿72.3万元,其中包括房屋损坏赔偿50万元,精神补偿费10万元。
梁先生则认为,剐蹭造成的影响其实不大,于是他前后提出自己出资,由秦某请第三方公司评估损失,和双方听凭法院判决赔偿2种方案,秦某均不同意。之后,他曾两次请吊车到现场处理,都被秦某等村民阻止。
“我的货车是营运车辆,目前已被村民扣车两个多月,损失不少,每月还要还贷款。”梁先生和保险公司以及交警多次找秦某协商,还通过村委做秦某的思想工作,希望能依法处理,除秦某和另外一户,其他3户村民均已谈妥。
秦某称,事发时自己父亲正在午睡,突然房屋一阵晃动,父亲以为房子要倒了,打开窗户一看,才知道自家房屋被货车撞了。他担心房子被撞出了“内伤”,所以提出要求赔偿房屋损失50万元,加上其他赔偿,共72.3万元。
▲房屋内受损情况。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邓振福摄
对此,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鑫认为,如果房主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领到事故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内向交警支队复核。这起事故中已认定货车司机全责,双方也未申请复核,接下来就是赔偿问题。房主接到交警的通知后,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房主私自扣车,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蒋鑫律师表示,不管双方有什么纠纷,都不能成为屋主扣押货车的理由。因为货车属于营运车辆,强行扣押就属于无权占有的范畴了,因此,在车辆暂扣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损失必须要由房主来承担。在我国,只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机构,才有直接扣车的权限。
▲村民秦某计算损失的单据共72.3万元。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邓振福摄
10月31日,灵川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先由交警部门做工作,该局将于近日开会研究,依法依规采取行动先将车弄出来。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李思叡(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