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罗贝尔(见习)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实施方案》。《方案》通过创新普通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建立普通公路事前防灾减损机制,发挥保险“以丰补歉”的补偿功能,以此来平滑降低市县财政应对灾损的资金压力。
数据统计,2016—2020年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我区普通公路灾毁损失累计达43.21亿元,累计筹集灾毁修复资金仅9.91亿元,平均每年资金缺口达6.66亿元。据测算,我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里程共计约12.45万公里,保费约2.79亿元,保险期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约8.37亿元。
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保险费由自治区本级负责,农村公路保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对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保费的50%、一般县按照保费的30%比例安排保费补助资金,以进一步减轻市县财政负担,鼓励市县积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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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