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欣楠(见习)
全款买下的房产,半年都没有备案,也无人主动沟通,房主陈女士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可对方称陈女士单方面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为此,双方开始了拉锯战。11月6日,经协商,开发商称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尽快完成备案。
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26日,在中介广西玖源置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和南宁市良庆区一楼盘售楼部业务员的介绍下,她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提交购房相应的材料后便返回北京工作。
▲南宁市住建局发送给陈女士的“房屋合同拟定通知”。陈女士供图
4月30日,她收到“房屋合同拟定”的短信,但并没有在意。直到10月27日,陈女士查询到开发商没有为该房产备案,便主动和业务员沟通。业务员给予的答复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把资料丢失导致没有完成备案。考虑到陈女士常住在北京,可由工作人员继续跟进办理。
▲陈女士与涉事楼盘销售人员微信对话截图。陈女士供图
“都过了半年,没有人主动和我沟通过这件事,我怎么能放心?”陈女士对开发商失去信任,提出退房退款。11月1日,她飞回南宁处理相关事宜。11月2日,销售总监在售楼部和陈女士说两天内给予答复。11月3日,业务员微信联系陈女士,称会为其提交退房材料。11月4日,销售经理在售楼部称,公司法务认为陈女士退房属于单方面违约,需支付10%的违约金,约13万元。对此答复,陈女士表示不满,“他们就是在‘踢皮球’,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
11月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跟随陈女士来到售楼部。销售总监承认丢失资料一事,称公司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并给陈女士赔礼道歉。
因房产备案一事,陈女士需北京南宁两边跑,她希望开发商可以报销目前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并且提供后续完成备案的时间证明,尽快完成房屋的备案。
该销售总监称会上报公司,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跟进流程,尽快帮陈女士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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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