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石慧琼
施女士问:今年9月,我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理,10月收到法院寄来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上诉期已过,杨某未上诉。请问,我还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收到离婚判决书,且判决书规定的上诉期限届满未上诉的,即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因此,你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11月12日(周五)值班律师
下午 林剑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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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