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因一起伤害案,李某自愿赔偿吴某1.5万元。可李某在支付了1.2万元后,剩余的3000元尾款就是不肯支付。为了追回这笔欠款,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4次上门堵李某。11月15日,李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终于将3000元尾款付清。
2020年4月23日,吴某和李某在南宁市良庆区某巷一家麻将馆内,因口角起了争执,过程中,李某用水果刀刺伤吴某的手背。吴某自行治疗,花去8000多元医药费。后经派出所民警主持调解,李某自愿赔偿吴某1.5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李某则写下欠条。当天,李某向吴某支付1.2万元后,剩余的3000元就是不肯支付。
今年7月底,吴某将李某告上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支付。10月12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11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李某的修车店。店中坐着一名中年男子,自称是被执行人李某的哥哥,来帮哥哥看店的。当法官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时,该男子称未带身份证,并趁干警不注意偷偷溜走。法官发现,贴在该店墙上李某收款二维码中心的头像正是刚溜走的男子。
▲执行法官上门“堵”李某,他自称是李某的哥哥。 于传凯摄
次日下午,法官再次来到该修车店。李某依然不配合,并快步躲进了修车店旁边小区玩起了“躲猫猫”。
11月11日上午,法官第三次来到该修车店,却吃了闭门羹。
11月15日上午,根据线索,主办法官带领两名法警第四次来到该修车店。此时,李某终于承认其就是被执行人,遂被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接受调查。
▲李某因抗拒执行,被拘传到法院。 于传凯摄
▲得知可能被拘留,李某终于妥协还钱。 于传凯摄
来到法院后,李某态度仍然强硬,称“要钱没有,剩命一条”。当主办法官告知李某,不还款将面临司法拘留的处罚时,李某随即妥协,并最终结清了剩余的30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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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