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用于疫情防护的口罩,却被一些车主“盯上”,用来遮挡号牌以躲避电子抓拍。近日,梧州一男子因使用口罩故意遮挡号牌,被交警依法处罚。
▲截图自“梧州零距离”视频号视频。
11月14日晚上9时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在西堤路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有人疑似使用口罩遮挡摩托车号牌。经现场核查,车辆后方号牌的四个数字和字母被一次性医用口罩遮挡。
▲驾驶员向某故意用一次性口罩遮挡车牌。图片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向某先是谎称自己不知情。最终,在交警教育下,他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据向某交代,为了躲避城区电子监控抓拍,他发现口罩正好能遮住车牌,于是便想到这一“迷惑做法”。
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向某受到了罚款200元、300元及5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采取违法方式逃避电子监控。
编辑 李思叡(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