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女士问:我是一名“剧本杀”门店经营者,因为店铺人气较高,所以有同行伪装成消费者来体验,体验之后就把店里的玩法、规则、场景,甚至情节都拿去自己的店里用,这样做违法吗?
吴艺霞律师解答:“剧本杀”具有独创的剧本、规则、玩法、场景、情节、主持表演等,可以构成作品,具有版权性。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过认可,适用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同行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你可以在《著作权法》规制范围内,也可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围内寻求法律救济。
11月29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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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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