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河池纪委监委获悉,凤山县委原书记廖锦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廖锦成(凤山县委原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锦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目无“四个意识”,多次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让生态环境保护为项目开发建设让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此外,其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作风霸道、大搞“一言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漠视工作纪律,随意泄露组织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既想当官又要发财,生活作风不正,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色交易。
同时,廖锦成以权谋私,贪污公款,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独断专行、急功近利,滥权妄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廖锦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锦成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