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尹学、陈振杰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两人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尹学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陈振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对两名被告人一审宣判。 秀峰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期间,汤珏斌(已判刑,点击这里查看此前报道)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永福县城及周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尹学、陈振杰明知该组织是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长期、多次积极参加该组织实施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此外,尹学还伙同他人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尹学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陈振杰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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