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出3年后,突然收到税务部门补缴税款的通知。日前,南宁的龙先生遇到一桩烦心事。他查档发现,其所售房屋被伪造不动产证,致使本应缴纳的增值税未缴。而代办员收到他转的3万元税费后,仅缴纳69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剩余款项不知去向。龙先生补缴税款后,找到中介——南宁市全力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力地产”)交涉。1月18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该笔交易已完成,他们只能帮联系代办员协商处理。
▲全力地产是连锁中介公司,在南宁有多家门店。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斯摄
卖主:卖房3年后,要补缴5.89万元税费及滞纳金
据龙先生介绍,2017年初,他购买了南宁市兴宁区保利山水怡城小区的一套二手房。2018年下半年,他委托全力地产翰林山水店帮出售该房产。
2018年10月,经全力地产居间中介,宋某买下龙先生的房屋。双方约定由龙先生缴纳房屋交易综合税,宋某负责中介费。全力地产帮龙先生联系谢某玲办理税费等相关手续,谢某玲称各项税费需3万元,龙先生直接转账给谢某玲,委托她办理各项事宜。不久,买家宋某称已办好过户等手续,龙先生以为该笔交易完成。
2021年12月17日,龙先生突然收到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发来的通知书,称他未按规定如实办理保利山水怡城小区所售房屋的房产交易税费,需补缴增值税款等3.89万元,同时还被加收滞纳金2万余元。
▲税务部门发给龙先生的补缴税费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税务部门发出的加收滞纳金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房屋已卖出3年,又被要求补缴税款,龙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查档才发现,他所售房屋被伪造了不动产证,他本是2017年初买房,按规定,未满两年交易要缴纳增值税。但伪造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显示,他是2016年初购买,由此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代办员当时仅缴纳69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
▲伪造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显示,龙先生房屋购买时间提前至2016年初。受访者供图
龙先生称,伪造的不动产证及复印件上,连他的签名都是伪造的。去年底,龙先生补缴了税款。
中介:已完成交易,只能联系代办员协商处理
支付了3万元税费,却仅缴纳了6900多元个人所得税,剩余的钱去哪里了?由于全力地产翰林山水店已关张,今年初,龙先生到全力地产总部交涉,该公司安排李经理帮处理此事。
1月1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李经理,李经理称,该笔交易是正常办理,在房产部门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该笔交易已完成。当初合同约定,缴税由卖方承担,他们只是联系代办员帮办理手续,后续事宜他们并不清楚。不动产证并非是他们伪造,对伪造一事他们并不知情。目前,他们也只能帮联系代办员协商处理,而且此事已过去太久,他们会尽量帮联系代办员谢某玲。
▲龙先生和全力地产李经理微信沟通截图。受访者供图
龙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他和李经理的微信聊天截图,李经理称已与谢某玲沟通,谢某玲称收取的3万元税费,除去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外,剩余的款项已被谢某玲和当时办事人瓜分,那些办事人已找不到,谢某玲只能自己垫付5000元给龙先生。
对此,龙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当初卖房时,是全力地产帮联系的相关人员,该公司应该为此负责。
律师:卖主可向中介追责,警惕帮办少缴费陷阱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覃英流认为,在该事件中,如果中介公司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那么中介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而民事方面,龙先生在缴纳税费后,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责,要求中介公司依约承担,或者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利息损失等。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茂江分析称,在二手房市场,通过中介买卖房屋,业主就是购买专业服务,即便在合同中约定由卖方缴纳税费,作为提供服务的中介公司,也应提供帮办手续等,业主可以跟着代办人员到税务部门核税完成交易手续。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中介机构声称帮代办缴税等可以帮业主省钱少缴税。对此,业主要警惕陷阱,不要抱着贪便宜的心态钻空子,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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