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问:我发现有一家公司的客户端的用户界面与我公司的很相似,请问他们是否构成侵权?
吴艺霞律师解答:你公司是否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取得相关的手机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如已取得,则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否则,要看该外观设计能否构成美感表达,能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果是,则受著作权保护,此时再来谈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
我国司法实践对是否构成手机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主要是看两个界面整体视觉效果是否近似,主要的功能选项、栏目设置、图标形状等是否存在雷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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