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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 | 发涉黄传单被拘留,构成犯罪吗?

阅读数:48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覃香妮(见习) 记者:石慧琼
看看律师怎么说>>>>>>

王先生问:我弟弟去年兼职发传单,赚了1400元,后来家里收到他涉嫌组织卖淫罪的拘留通知书,才知道他被抓进看守所了,家属该怎么办?

吴穷律师解答:如果他只是发传单卡片,没有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行为,应当辩护为介绍卖淫罪,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会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通过阅卷了解具体案情,并向办案单位提出罪轻或无罪、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意见,出庭辩护等。

2月11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刘丰铭 广西厚荣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等经济纠纷、金融、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1330771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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