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南宁市兴宁区一家公司记账员梁某莲沉迷网络赌博,在18天时间内,先后盗窃公司货款47.4万元,全部赌光。近日,梁某莲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梁某莲沉迷网络赌博,最终领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何定坚画
梁某莲在兴宁区建材批发市场一家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开销售单和货物入库。公司有一部专门用来收取客户款的手机,平时由店老板管理,梁某莲也有机会用此手机记账。 去年8月13日,梁某莲通过公司收费手机操作,修改公司微信支付密码,并从公司微信里转了1万元至个人微信账户,马上用于网络赌博。第一次投入1万元,赢了几千元,梁某莲便认为网络赌博有赚头。
因工作需要,梁某莲知道店老板另一张农行卡的密码。她修改公司微信支付密码时,改成和农行卡的密码一样,老板并未发现支付密码被改动。接下来几天,梁某莲多次通过公司微信把公司的钱转至其个人微信账户,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十赌九输,很快,她每次投入的钱,基本血本无归。然而,梁某莲已越陷越深。直到8月30日,公司发现账目不对,查账后发现公司大部分钱已被转到梁某莲个人名下,公司负责人便把梁某莲带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梁某莲是南宁人,1997年出生,去年8月13日至30日,她盗窃公司货款达47.4万元。同年9月13日,梁某莲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执行逮捕。11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梁某莲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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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