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一则特别的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热议,一业主近8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管催收近3万元。
频繁坐电梯要交钱?
缴费通知单引关注
“由于您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占用其他业主公共资源,以盈利为目的,经过我们核算,每天使用电梯的次数接近六十余次,向您收取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损耗1000元/年,共八年,总共28736元……”4月26日,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在南宁人的微信群传开,引发关注。
▲缴费通知单。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黄俏华摄
记者注意到,通知单落款为南宁市泰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凤凰·南湖御景物业服务中心,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4月26日晚,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在物业办公室的门上看到了上述通知单。通知单旁边,还张贴了一张电梯用电费用计算明细表:
电梯运行1小时耗电15千瓦,1分钟耗电0.25千瓦,从1楼至29楼耗时53秒,乘坐电梯一次耗电0.25/60*53=0.2208千瓦,一天乘坐电梯约60次,0.2208*60=13.248千瓦/次,1千瓦收费0.5441元,1天乘坐电梯费用:13.248*0.5441≈7.2元……整个计算过程有板有眼。
▲电梯用电费用计算。
七旬老人爱捡垃圾
隔壁邻居叫苦不迭
记者来到通知单上的业主家,敲门但无人应答。
邻居陈女士向记者大吐苦水,涉事业主姓巫,今年79岁,前几天摔伤住院了。平日里,巫阿婆独居,每天喜欢捡各种垃圾,装进电梯运上29楼,堆放在公共楼道和家里,臭气熏天,蟑螂到处乱窜。
▲老人曾将捡来的垃圾堆放在楼道。
陈女士介绍,巫阿婆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女儿曾在此居住,近些年也搬去外地了。“她女儿还在这里住时,垃圾放在负二楼,但她担心被偷,会把部分值钱的运回29楼,放在楼道、水电房里。后来,水电房被物管锁了,她就在楼道里分拣,再搬进家。邻居提醒她注意卫生,她回‘我喜欢’,也听不进儿女的意见。”
▲老人家里堆满了垃圾。
陈女士找过物管、社区居委会等,但巫阿婆不听劝。“她很勤快能干,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应该影响其他人。”
“我愿意把一部分物业费给她,让她停止这种行为……”该小区其他业主也曾在业主群里抱怨,一方面是巫阿婆频繁占用电梯给他人造成不便,另一方面大家担心垃圾在电梯、楼道里滋生细菌影响身体健康。
▲业主群里,大家的意见很大。
物管无奈准备起诉
老人摔伤工作暂停
4月27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管韦先生称,近8年来,巫阿婆经常在小区里扫楼翻桶捡垃圾。起初,物管在小区负二层停车场腾地给她放垃圾,但慢慢滋生了老鼠、蟑螂,而且她刮到了其他业主的车,业主反对声音强烈。
疫情发生以后,物管下了禁令,结果老人把垃圾直接搬回了家。物管曾多次联合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过,没用。”韦先生说,今年3月底物管无奈才想出收取电梯费的办法,同时着手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结果巫阿婆拿到缴费通知单后没有交钱,反将它贴回了物业办公室门上。
▲社区工作人员曾上门做老人的思想工作。
日前,巫阿婆在家里摔伤,物管知道后拨打120将她送医治疗。4月27日,韦先生表示,他对老人摔伤一事表示同情,如果她康复后不再捡垃圾,物管就既往不咎。但她若一如既往,物管将会重启起诉工作。
老人称没有经济困难
捡垃圾是变废为宝
4月27日,记者致电巫阿婆的女儿,提及母亲捡垃圾一事,她不愿多说。
5月3日,记者电话联系上还在住院的巫阿婆。她告诉记者,4月23日她摔伤了左膝盖,因为年纪大且有糖尿病,需要各项指标合格才能动手术,目前还在等医生安排。
谈到捡垃圾一事,巫阿婆表示,她没有经济方面的困难,主要是因为一个人无聊想找事做。在巫阿婆看来,捡垃圾不是坏事,一方面能变废为宝赚点菜钱,另外一方面也能锻炼身体。面对大家的劝告,巫阿婆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大家有分歧是正常的。
至于未来是否会再捡废品,巫阿婆表示先养好身体再说。整个采访过程中,巫阿婆精神状态不错,思路清晰。
▲老人之前乘坐电梯运送垃圾。
律师:物管催收相关费用于法有据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分析,公民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是公民在行使个人权利时也要有清晰的边界意识,不能因为自己行使个人权利,就对其他人的个人权利造成侵害。从道德层面来讲,老人值得同情,但如果老人确实频繁使用公用电梯,致使公摊费用增加,侵犯到邻居的利益,物管代表全体业主向老人索赔于法有据,这也是变相阻止老人继续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老人在公共楼道分拣垃圾或者把垃圾带回家,确实影响到邻居的居住环境,而社区和民警劝阻不成的话,可以要求子女对其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达禁止令。
▲4月26日,垃圾被清理后,地面仍残留有污迹。
“堵不如疏”,赵明堂认为,“物管或者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老人的心理需求,动员老人适当参加公益活动,给她找活干找事做。”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