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彭庆
5月9日,合浦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王某因与家人吵架后心生怨气,将一把菜刀从5楼的家中扔下,所幸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因犯高空抛物罪,王某当庭获刑三个月。
▲庭审现场。合浦法院供图
记者了解到,王某现住合浦县廉州镇某小区。今年3月25日,因琐事与家人发生吵架,王某为发泄心中的怨气,冲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从自家的5楼窗户扔了出去,菜刀径直掉落在小区内的人行过道上。
事发时,坠物点附近有几名老人和小孩在玩耍,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击这一幕的小区住户被吓了一跳,急忙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由于王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根据她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说法警示
高空抛物行为有多危险?法院表示,一枚小小的鸡蛋加上一定高度的楼层,就会变成伤人的利器。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也要互相监督提醒,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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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思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