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石慧琼
王先生问:父亲去世后,他在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我该如何继承?
吴艺霞律师解答:如果该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变更事项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如无约定应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先由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表决通过后,再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由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股东资格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来申请变更登记。
值班律师:吴艺霞15678182915
5月19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李江华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行政强拆纠纷等。137078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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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思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