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的罚单:因理财业务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银行分别被罚460万元、200万元、430万元、400万元。
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式开业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理财公司这类新型资管机构开出罚单。
罚单信息显示,两家理财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等。
“老百姓把钱交给理财机构,这些钱是怎么使用的,流向了哪里,是否合规?老百姓很难自己进行监督,专业的信息披露也不容易看懂。督促管理人更好地对老百姓的投资资产负责,外部监管是相对有效的方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2021年针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开展现场调查的结果。与以往通常需要历时几年的监管处罚相比,更快速高效。
“针对理财机构成立时间短、行业发展变化快的特点,监管部门通过快查快处,及时纠错纠偏,确保行业‘洁净起步’。”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两家理财公司的母行和托管机构,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也同时被罚。
两家银行被罚的原因均包括“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光大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大部分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母行托管,如何确保托管机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编辑 梁冰欣